刑事案件也可以和解嗎?

刑事案件也可以和解嗎?

日本電影「鹹豬手事件簿」,講述的是一名每天搭乘電車通勤的上班族,被指控在壅擠的電車內向女學生伸出狼爪,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奮鬥到底的故事,電影中有出現旁人勸男主角和解,花錢消災的橋段,但問題是,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嗎?

什麼是調解、和解?

調解是訴訟程序中,除判決和裁決外,另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透過公正的第三人,協助雙方了解爭議的焦點,尋求共同接受的解決方案,並擬具協議書。雙方如達成協議,於協議書上簽署後,就會受到協議內容拘束。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依調解結果履行時,他方得依調解內容得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所謂的和解,是指當事人約定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或防止爭執發生之契約。訴訟上和解與判決有相同的效力,但訴訟外和解(私人和解),僅有私法上的效力,也就是說,跟一般契約一樣,他方不履行時,不可以直接向法院請求強制執行。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訴訟法並沒有訴訟上和解的相關規定,所以刑事案件中的和解,都是當事人私下和解。

刑事案件也可以和解嗎?

刑事案件分為告訴乃論之罪與非告訴乃論之罪,以下就兩者是否可以和解分開討論:

告訴乃論之罪

如傷害、毀損、妨害名譽等罪,經被害人提出告訴後,檢察官才能發動偵查並決定要不要起訴,也就是說,被害人擁有撤回告訴的權利,只要撤回告訴,訴訟就沒有繼續進行的必要。所以,告訴乃論之罪可以因為和解而放棄告訴或撤回告訴,終結刑事糾紛。

非告訴乃論之罪

如竊盜、強制性交、詐欺等罪,檢察官不需要等到被害人為告訴,就可自行發動偵查,所以被害人也無法撤回。那為什麼會有人在犯非告訴乃論之罪後,仍與對方和解呢?依刑事訴法規定,法官可以依當事人犯行後的態度決定刑度,而和解就是一種態度良好的表現,雖然訴訟程序不會因為當事人的和解而停止,但可以成為法官量刑的依據。

為什麼和解成立了還會被告?

有些人在與對方和解時,會在和解書上特別註明「雙方放棄刑事、民事上請求權」,以免日後對方提告。但刑事訴訟法並沒有拋棄告訴權的規定,所以,即使雙方在和解書上寫下拋棄告訴權,告訴權也不會因此而喪失,只要沒有逾越告訴期間,還是可以提告。

誠峰國際法律事務所 2019.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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