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事件法草案通過初審

勞動事件法草案通過初審

被譽為「最有感司改」的勞動事件法改革,草案今日(18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逐條審查,象徵回應各界要求對勞動事件訂立特別訴訟程序。今日審查結論為,全案審查完竣,需交由黨團協商。

草案全文共53條,包括設立勞動專業法庭、將建教生與建教合作機構、求職者與招募者間的爭議也納入範圍,同時勞工也可以在勞務提供地的法院起訴,並減輕勞工繳納費用的負擔、舉證責任。

為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去年6月司法院即成立勞動訴訟程序特別法草案制定委員會,研議的草案七大內容包括:

  1. 專業的審理:各級法院設置勞動法庭或專股。
  2. 擴大勞動事件的範圍:納入建教生與建教合作機構間、求職者與招募者間所生爭議。
  3. 組成勞動調解委員會:由法官1人與具有勞資事務、學識、經驗的調解委員2人共同調解。
  4. 減少勞工的訴訟障礙:勞工得於勞務提供地法院起訴;減輕勞工繳納費用和舉證責任。
  5. 迅速的程序:調解3次內終結,勞動訴訟以1次辯論終結為原則。
  6. 強化紛爭統一解決的功能:讓本於同一原因事實有共同利益的勞工,可以併案請求,紛爭一起解決。
  7. 即時有效的權利保全:減輕勞工聲請保全處分的釋明義務與提供擔保的責任。

朝野對本法的制動都抱持正面態度,本法攸關勞工權利,排案很快,有望能在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權日前通過。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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