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個人資料保護法(二)

淺談個人資料保護法(二)

這些資訊算不算個資?

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規定,只要是足以讓人直接或間接識別出是個人的資料,不論是紙本或是書面資料,都受到個人資料法保護。也就是說,像是照片、履歷、訂單資訊、甚至是行車紀錄器的畫面,只要足資辨認是個人的資料,都受到法律保護。

上傳到社群網站上的照片、影片裡有路人,算不算洩漏個資?

出門旅遊必定少不了紀念照,也有不少人會上傳到社群網站,吸引好友按讚,只是在這些照片中難免會有路人入鏡,從個資法的角度來看,人的面貌能夠直接辨識身分,屬於個人資料的一種,未經同意就上傳到網路上會不會違反個資法?實際上有許多專業攝影師在進行街頭攝影時,會準備同意書請入鏡者填寫,以避免日後紛擾,雖然法律規定蒐集個人資料時需要徵求當事人同意,但要求民眾徵求所有入鏡者同意,似乎過於強人所難。

為了避免造成民眾生活上的困擾,個資法第51條有規定,如果只是為了個人或家庭活動而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就不受個資法限制。也就是說,一般民眾在拍攝紀念照時,不用一一向所有入鏡者解釋照片的使用範圍及目的,只要沒有額外加上足以識別該人物的資訊,基本上不會有違反個資法的問題。

行車紀錄器裡錄到的車牌算不算個人資料?

近年來車禍事故不斷,許多用路人為了自保,在車上加裝行車紀錄器,以防日後發生意外缺少關鍵證據。但行車紀錄器錄到的不只有事故發生的瞬間,許多行車亂象也被錄了下來,這些影片被車主傳到YOUTUBE上供人閱覽。只是,行車紀錄器記錄行車亂象及車禍的同時,其他車輛的資訊(例如車牌號碼)也一併被記了下來,這樣的影片放到網路上不會有洩漏個資的問題嗎?

車牌應該屬於個資法第2條第1款「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但設置車牌的目的,是為了方便行政機關追蹤行政責任及其他法律上責任,符合個資法第19條第1 項第1款排除適用個資法的要件。所以,只要是在公開場合拍攝(第51條1項2款)且沒有加上其他足以辨識特定人物的資訊,拍攝或上傳相關影片並不會違反個資法。雖然車牌並不在個資法的保護範圍內,但仍與個人隱私有關,所以多數影片上傳者還是會遮蓋拍攝到的車牌,以免日後爭議。

誠峰國際法律事務所 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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