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台灣醫療法律(一)

淺談台灣醫療法律(一)

醫療法第82條修正後有什麼影響嗎?

立法院在去年12月29日三讀通過醫療法第82條,這次的修法重點在於將醫事人員刑責明確化,以及避免大量「以刑逼民」濫訴發生。

醫療法第82條修法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在舊法的規定之下,醫師在治療醫療成功率越低的病人就越容易被告,再加上台灣各醫院醫療人員普遍不足,醫師長時間輪班身心俱疲,增加在執行業務時的風險,在這樣的情況下苛責醫師,對醫師也不公平。

修正醫療法第82條對醫師有什麼影響?

這一次修改醫療法第82條,從原本舊條文的二項,一舉增加到五項。並針對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有特別規定。根據同條第2項、第3項規定,不論民事上的損害賠償,還是刑事責任,除了故意的情況外,只有在醫療人員「違反注意義務」和「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時,才須負責任。而注意義務的部分,是「以該醫療領域當時當地之醫療常規、醫療水準、醫療設施、工作條件及緊急迫切等客觀情況」為綜合判斷。

修正醫療法第82條對醫院有什麼影響?

醫療法第82條第五項郭定:「醫療機構因執行醫療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過失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與醫師不同,醫院只要有「過失」就要負責。如果是因為醫院人力不足、硬體設備老舊、指揮調度不當等原因導致病患受到損害,醫院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修正醫療法第82條對病人有什麼影響?

醫療修正後,病患受到醫療損害,如果損害是由醫師造成,可以向醫師求償;如果是因為醫院的過失造成損害,可以向醫院求償。

修法後真的能夠有效減少濫訴嗎?是不是告不成醫師了?

這次修法主要是針對法官的判定標準進行修正,並沒有更動訴訟程序,所以訴訟的數量應該不會減少。至於告不告的成醫師,目前對於醫療上注意義務並沒有具體的規範,是否有過失?有沒有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最後還是要依賴鑑定報告和法官的判斷,跟目前的作法並沒有太大的差別。

誠峰國際法律事務所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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