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攝建築物也需要經過同意?

拍攝建築物也需要經過同意?

說到法國就會想到巴黎,說到巴黎就會想到艾菲爾鐵塔,作為法國著名的地標,艾菲爾鐵塔是觀光客拍照、打卡的聖地,但前陣子有傳言指出「在網路上分享夜晚的艾菲爾鐵塔可能違法」,後來法國相關單位澄清,這只是沒有根據的傳言,除非是用於商業用途,否則一般人在網路上分享這些這片並不會違反當地的法律。場景移轉到台灣,101大樓作為台灣著名的地標,有不少人都會拍照留念,但你有沒有想過,對著建築物拍照不用得到著作權人的同意嗎?

建築物也有著作權嗎?

著作權法所稱的建築著作,除了建築物本身,也包括建築設計圖、建築模型與其他建築著作。著作權法的目的在於保障個人創作的權益,不論是繪畫、文學創作、攝影、圖形甚至建築著作都受到著作權法的保障。依據著作權法第3條規定,「著作」是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且需符合「原創性」(非抄襲他人之獨立創作)及「創作性」(以美感創意為特徵表現其思想或感情之創作)兩項要件,例如艾菲爾鐵塔就屬於建築著作,而一般公寓大樓如不具上述二要件,就不屬建築著作。著作權保護文學及藝術領域,而建築著作為藝術領域之一環,自然受到法律保障。

建築物有著作權一律不准拍照?

著作權法上的重製,指的是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所以,對建築物拍照也是一種重製。原則上,重製別人的作品必須得到著作權人同意,但著作權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於街道、公園、建築物之外壁或其他向公眾開放之戶外場所長期展示之美術著作或建築著作,除下列情形外,得以任何方法利用之︰一、以建築方式重製建築物。二、以雕塑方式重製雕塑物。三、為於本條規定之場所長期展示目的所為之重製。四、專門以販賣美術著作重製物為目的所為之重製。」也就是說,雖然建築著作受到著作權法保障,但只要不是利用建築或是雕塑重製,或是以展示、販賣為目的進行重製,單純的拍照紀念、打卡分享是不會違法的。

拍攝建築物內部要獲得授權?

台灣有許多老建築,不僅外觀有特色,內部的設計、格局計更是讓人耳目一新,單純拍攝建築物外部屬於合理利用,那內部的拍攝需要經過著作權人同意嗎?依據著作權法第30條第1項規定,著作財產權,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五十年。不論建築物是否還受到著作權法保障,如果只是拍攝建築物外觀,即使沒有得到授權,也不會有違法的問題。至於建築物內部的設計是否受到保護,應該以其有無「原創性」及「創作性」來判斷,像是走廊、天花板、樓梯等都是一般建築都具備的結構,不能稱為著作,但如果是樓梯上特殊的雕花、天花板上特別繪製的壁畫則屬於藝術領域的一環,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如未經授權就拍攝,很有可能違法。

誠峰國際法律事務所 2019.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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